有热衷于用文学手法剔出古典名著里的植物来写的人,百度一搜索一整合再发几句感慨就成了,我是不敢那样写的。没见过的、没拍过的、不知名的、没厮混过的植物,我不写。凭着书本上的文字和电子图片就下笔的人,等于跟一封情书和一张相亲照搞精神恋爱。我只写种过的、见过的、拍过的、为它的名字发过愁付出过喜怒哀乐的。比如一朵比小手指甲还小的田基黄,发现它就得很好的眼力,为拍好它,我几次清早出门,去那片水边。拍不好是微距技术掌握不好,几次都糊了。后来发现太阳初升时拍的挺好,光线较强吧。这是我的经验,很可能没有科学道理,偶然性较大。为了它晒黑了胳膊,脚踝还被滑脱的石头碰伤一块。便是这样,我也没有将它单独作为标题写一写。它除了可以食用,还没有触动我心里那块一碰就想表达的隐秘地方。
《浮生六记》的作者在《闺房记趣》说,“余生乾隆癸未冬卜一月二十有二日,正值太平盛世,且在衣冠之家。”所以能成为一个闲适雅人。我发现家世好的写者往往不去碰什么宏大题材,比如李渔和汪曾祺。他们比那些出身寒苦、命运坎坷的写者更关注自我和细节。当代中国作家生活大多是粗陋的,遇到衣食住行的细节就跳过去,因为没体验过。这是可以原谅的。但很多人写到花就用“不知名”糊弄过去,就是对读者的一种犯罪了。生活的粗陋不美,文字的粗陋就可鄙了。《花间集》中的词几乎每首都写花,无非是人所共知的那几样。这样的一群词人是配不上“花间词人”称谓的。除了牡丹芍药桃李萍蓼,被他们无视的花儿太多太多了。“十万错”、“雨久花”,单单是名字就叫人惊艳之极。如果你看了阿尔多•李奥帕德的《沙郡年记》,真是连下笔的勇气都没有了。若是碰到一种植物或动物,再用“不知名”三个字混过去,真像做贼一般。
蜜合色与秋香色,第一次看到,是在《红楼梦》里。不是那个时代的人,不像曹雪芹那样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,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是什么样。我在6月末就拍到了山黄皮的果实,看到它们的第一眼,脑子里就反应出蜜合色与秋香色,蜜合色是微黄带红,秋香色是浅黄带绿。中国的颜色是没有标准答案的,模糊、浪漫。我这么想也许不准确,但不会错得很离谱。整棵树上果实就由那两种颜色组成,我知道是芸香科的,感觉是无毒的,就尝了一颗蜜合色的,可能还没全熟,里面粉粉的,却无味,书上说成熟的果实是红色的,味甜。当然,我这样凭感觉尝野果是不可取的,有些看上去很本分的野果却有剧毒。由于一直查不出、问不出名字,就将拍到的图片搁置到现在。
一些有山黄皮的地区,女子出嫁前就用叶子泡澡,奇香无比。不过山黄皮这种树,一般人是很难见到、尝到、拍到的。所以别人节约不了香水,我却能。便是那些学植物的人,都不如我这个半路出家的条件好。他们有理论,想实践却不知去哪里实践去。我能。不论在家里还是出门去,我都被植物重重包围着。